「A」玉 (天然硬玉質翡翠)
無經過化學處理的天然硬玉質翡翠。註:沒有破壞天然硬玉質翡翠本身的結晶結構的無色蠟的拋光過程,將不視為化學處理的一種。
「B」玉 (經化學處理及注入樹脂硬玉質翡翠)
經化學處理及注入樹脂的硬玉質翡翠。
「C」玉 (經染色處理硬玉質翡翠)
經染色處理的硬玉質翡翠。
「B+C」玉 (經化學處理注入樹脂及染色硬玉質翡翠)
經化學處理、注入樹脂及染色的硬玉質翡翠。
翡翠鑑定
業界一般沿用以下兩種方法鑑定翡翠:
一.破壞性
破壞性的鑑定方法只在研究室作學術研究用,方法有二:
- 加熱法: 天然翡翠耐熱程度為攝氏900度 - 1000度,而「B」貨則在攝氏400度便會變成棕色。
- 溶解法: 由於「B」貨含高聚脂(膠質),結構較鬆散,故抗溶解性差,一般可溶解高聚脂的溶液便可將其高聚脂成份溶解,而玉件就會變成不透明膏狀。
二. 非破壞性
為一般鑑定所採用,以儀器鑑定玉器以下三方面規格:
- 硬玉的特徵,例如折射率、比重值等。
- 是否染色:可用陶氐濾色鏡、分光儀及顯微鏡鑑定。
- 是否含有高聚脂(包括樹脂、膠質等): 可用紫外線螢光測試及紅外線光譜儀鑑定。
一般鑑定中心會通過以上非破壞性的鑑定程序來測試客戶玉件,並簽發鑑定證書,以香港玉石鑑定中心所簽發的証書為例,內容主要分為特徵、測試結果及結論三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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